一、引进对象与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具体引进对象与条件详见《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六盘水人领发〔2019〕1号)和《2020年贵州六盘水市人才需求目录》(附件)。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方式
引进高层次人才分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柔性引进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采取任职、挂职、兼职、聘任、技术承包、技术或管理入股、项目合作(开发)、创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可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服务及待遇
1.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生活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岗位聘用等服务及待遇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六盘水党办发〔2013〕12号)、《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直通服务实施办法》《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六盘水人领发〔2020〕3号)、《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六盘水人领发〔2020〕2号)、《六盘水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人领字〔2013〕1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柔性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参照全职引进人才标准执行。
2.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人才待遇标准,在住房补贴、生活津贴等方面在本办法规定待遇标准基础上可调整上浮,并配套相应人才工作经费。CONTENT END